关于开展2026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等16个部委印发的通知要求,2026年9月21日至27日是促进法施行后的首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宣传教育走深走实,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现就我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奋进伟大复兴征程。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9月21日至27日为集中宣传周)。
三、活动对象
全体在校师生。
四、学习重点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准确把握“十二个必须”的核心要义,深刻理解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主线、民族地区各项工作主线的重大意义,引导师生不断增进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
2.深入学习宣传《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该法采用“序言+7章”体例,共65条,是新时代第一部民族领域的专门法律,是新时代实施宪法有关规定、处理民族事务和开展民族工作的基本法律。重点学习法律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师生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
3.一体推进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学习宪法关于民族关系的规定、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我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相关地方性法规,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相关法律法规,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有机融合,引导学生树立法治思维,自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抵制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言行,以实际行动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
五、主要活动
1.组织一次专题学习。各二级党组织把《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纳入9-10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和党支部“三会一课”内容,集中开展一次专题学习研讨。
2.组织一次主题宣讲。党委统战部联合组织部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面向全体党员开展专题宣讲。
3.开展一次主题班会。学生处组织开展一次“石榴籽一家亲”主题班会,通过知识竞答、网络学习、民族团结故事分享等形式,实现教育全覆盖。
4.收看一场主场活动。9月21日(星期一),各学院组织师生通过中央主要媒体和“国家民委”“道中华”等政务新媒体渠道,收听收看宣传周主场活动直播和主题宣传片,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倡议活动。
5.推动一次课堂教学融入。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与社会学学院等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求融入相关课程教学内容,科学设计教学环节,探索开展互动式、体验式教学;各学院教师结合学科特点,挖掘课程蕴含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元素。
6.营造一种浓厚氛围。党委宣传部统筹,各学院、各部门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校园广播、电子屏、宣传栏等平台,集中推送宣传周主题内容、法律解读和典型事迹等内容;同步开展校园宣传标语审核更新,规范使用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
7.办好一批暖心实事。结合心理健康教育、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做好学生走访座谈和谈心谈话,广泛开展“结对子”“手拉手”互助活动,促进各族学生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
六、工作要求
1.将此项工作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一项重要工作进行安排,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广覆盖、见实效。
2.请各学院、相关部门10月1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工作亮点、典型案例或先进经验、活动图片等)电子版报送党委统战部。
联系人:曹丽银
联系电话:15877926442
电子邮箱:457342653@qq.com
中共曲靖师范学院委员会统战部
2026年9月20日